关于市级河湖长和市级包抓部门的公告

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

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级河湖长、市级包抓部门和市河长制办公室名单公告如下:

一、市级河湖长

市总河湖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副总河湖长由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担任。汉江、嘉陵江、褒河(石门水库)、湑水河、泾洋河5条河湖设置市级河湖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

市总河湖长、汉江汉中段市级河长:张 烨

市总河湖长、嘉陵江汉中段市级河长:王建平

市副总河湖长、褒河(石门水库)市级河湖长:张启东

湑水河市级河长:张启东

市副总河湖长、泾洋河市级河长:郭志胜

二、市级包抓部门

汉江汉中段: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嘉陵江汉中段: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褒河(石门水库):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湑  水  河:市发改委、市林业局

泾  洋  河: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河长制办公室

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及市河道管理处主任担任。

各县区、市直水利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要求,及时根据领导工作变化情况,做好辖区内河湖长体系梳理完善和信息公告工作。

汉中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