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十三五”环境规划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步伐;抓好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各项指标完成较好,重点工程完成率较高,规划保障措施实施有效,大气、水、土壤等质量持续向好,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016年至2020年6月,全市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稳定良好。全市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全部有效保障;2019年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03天,2020年上半年中心城区优良天数146天;市中心城区和10个县城区噪声功能区基本达标;截至2019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了6.37%、6.37%、8%、8%,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联网率达到100%。

成绩的背后是艰辛的付出,四年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砥砺奋进,不断深化环境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通过“减煤”“抑尘”“控车”等多项措施,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8年、2019年分别削减散煤16335吨、13130吨,截至今年6月累计拆改燃煤锅炉1054台,清理各类燃煤炉灶5400余个,关停搬离、引导转型煤炭经营单位110家;不断加强控车工作,2016年我市出台“黄标车”禁行办法,全年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2728辆;2016年制定了《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办法》,2017年至2019年持续加大防治力度,严格落实抑尘“六个100%”措施,全面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视频实时监控,累计检查施工工地6000余家次,不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及范围,市中心城区机扫率达到90%以上。

同时,在治源、禁燃、增绿上下功夫。全面落实“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责任体系,强化重点区域、敏感地带、关键路段巡查督导,利用高清摄像头、无人机等,实施“地面+高空”立体化禁烧巡查,全面筑实扎牢“人防+技防”禁烧“防火墙”。“十三五”期间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人工造林等绿色屏障工程,截至2019年累计完成封山育林31.3万亩、中幼林抚育43.4万亩、飞播造林24万亩、人工造林48.33万亩、义务植树3317万株、湿地保护恢复33.09万亩。

我市以决战决胜为目标,采取综合整治、源头预防、防控结合、生态修复等多项措施,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提高工业污染防控水平的同时,不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十三五”期间,9个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全市11个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均达到一级A。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地保护,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加强河道整治与水生态修复,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为了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战役,我市严格做到农用地分类管控、有序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2020年持续对土壤污染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在2019年基础上继续排查核实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形成2020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有效整治了垃圾围堰问题。“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作,积极寻求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2016年至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我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共计23个,累计下达资金1.1078亿元。(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