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天汉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决定》《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两部《决定》分别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关于加强天汉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决定》共九条,聚焦实际问题,坚持“小切口”“大作用”,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篇幅最短的地方性法规。《决定》明确了公园保护范围及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管理职责,规定公园日常管理机构9项工作职责,实施分区管理,兼顾生态涵养与群众娱乐需求。明确14项禁止行为,对群众关注的钓鱼、遛狗、野炊等事项予以规范。强化建设工程、清淤疏浚、文体赛事等事前报批程序,确保公园保护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共二十六条,与安康、商洛、十堰、洛阳、三门峡、南阳六市同步出台,体现了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担当。《决定》对规划布局、共同保护秦岭及汉江丹江、流域协同保护、治理修复、生态补偿、战略合作、司法保护等作出系统规定,构建起水源区共保共治格局,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质安全。
2023年7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称赞天汉湿地公园是市民“幸福园”,并强调汉江及其支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保护好这一区域的湿地资源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两部《决定》的颁布,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法治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