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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汉发改物价〔2019283号

  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中石油分公司,汉中一通明珠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2019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2019年2季度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要求,上游供我省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进行了上浮调整,其中政府指导价格资源上浮6.4%,市场化价格资源上浮10%。由于上游基准门站价格已于2019年4月1日起调整执行了价格,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汉中市中心城区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经研究,对汉中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同向调整予以疏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18元调整为2.37元。

  二、车用天然气最高零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50元调整为3.69元。

  三、上述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天然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

          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