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民政局

    负责人:包继强          联系电话:0916-262656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层西侧

单位职责:(依据2019年2月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规定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工作有关政策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党建工作。

(三)负责制定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政策、规划和实施意见,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

(五)负责全市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婚姻、殡葬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负责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及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牵头负责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工作;负责兜底保障制度实施,做好农村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指导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各县区积极探索推广爱心超市、孝德基金等扶志与救助相结合扶贫工作,增强内生动力。

(十三)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建立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联动机制。负责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四)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汉中市行政区划图。

内设科室:

1.办公室(负责人:解勇,联系电话:0916-2626560)

科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民政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层536室

2.社会救助科(负责人:陈志宁,联系电话:0916-2626392)

科室职责:拟订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协助做好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衔接工作;承担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指导农村敬老院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层519室

3.社会事务科(负责人:沙明亮,联系电话:0916-2626353)

科室职责:指导、监督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监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承担收养登记工作。拟定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承担全市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承担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残疾人福利、收养登记等机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层530室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负责人:江小飞,联系电话:0916-2626373)

科室职责:指导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政策、规划和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管理市级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协调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层526室

5.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人:张巍,联系电话:0916-2626349)

科室职责: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管辖权限内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在汉省级以上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级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拟定促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社会组织人才、志愿者队伍建设。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层524室

6.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负责人:刘杰,联系电话:0916-2626563)

科室职责: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督促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等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及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指导实施;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定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和分配,指导和监督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承担社会捐赠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院、救助站、未保中心、老年公寓等机构的管理。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层528室

下属单位:

1、汉中市社会福利院(负责人:姜卫华,联系电话:0916-2312259)

单位职责:主要承担全市城镇“三无”对象、孤残儿童、弃婴和精神病患者的收养、管护、医疗和康复等任务。面向社会开展代养、终身托管及临终关怀等多种低偿服务。

办公地点:汉台区鑫源办事处凹口寺村

2.汉中市救助管理站(汉中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人:李磊,联系电话:0916-2315318)

单位职责:负责全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担负云南、贵州、四川、广西,重庆西南五省市和本省、市和各县区的流浪乞讨人员中转护送任务;为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救助服务,承担临时监护责任;推进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点:汉台区西一环路418号

3.汉中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人:胡涛,联系电话:0916-2223198)

单位职责:负责制定全市福利彩票发行计划;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网点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及福利资金筹集。

办公地点:汉台区西大街民政大厦三楼

4.汉中市社会捐赠办公室(负责人:楚群飞,联系电话:0916-2626357)

单位职责:负责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层525室

5、汉中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陈志宁,联系电话2626392)

单位职责:负责对全市城乡居民家庭生活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社会救助综合协调、政策咨询、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承担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以及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履行社会救助工作监管、投诉、举报、核查及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等职能。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层5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