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审计局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916-221488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单位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关于审计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国家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市级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县(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重要改革执行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扶贫开发政策执行、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市级驻外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或统一组织的在汉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履行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十)与县(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开展全市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审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县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人:徐云霞,联系电话:0916-2214883)

科室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决定事项的检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等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二)法规审理科(负责人:肖鑫,联系电话:0916-2229875)

科室职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地方性审计制度规定的起草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地方性财政经济有关政策规定的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法治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审计业务综合管理工作,对审计项目进行审理并提出书面审理意见。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职称等有关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三)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负责人:李东,联系电话:0916-2214883)

科室职责: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本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四)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人:刘海强,联系电话:0916-2214883)

科室职责: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承担全市审计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大数据开发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五)财政审计科(负责人:王薇,联系电话:0916-2259745)

科室职责: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承担审计国债项目资金工作;开展财政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六)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人:韩璐,联系电话:0916-2259741)

科室职责: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机关、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七)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人:张黎明,联系电话:0916-2226003)

科室职责:组织审计市级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八)经贸金融审计科(负责人:赵清,联系电话:0916-2231180)

科室职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市级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以及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或统一组织的国家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负责审计市属国有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九)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人:王丽,联系电话:0916-2259746)

科室职责:组织审计市级社保主管部门、县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和优抚安置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十)政策审计科(负责人:王平,联系电话:0916-2214883)

科室职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以及省市部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十一)园区审计科(负责人:蒋宏庆,联系电话:0916-2214883)

科室职责:组织审计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区、兴汉新区、航空智慧新城等市级管理的产业园区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对各产业园区由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十二)中省企事业审计科(负责人:石文庆,联系电话:0916-2216765)

科室职责:承担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委托的驻汉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业务。承担省审计厅交办的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十三)经济责任审计一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黄晓玲,联系电话:0916-2242677)

科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对市委管理的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拟订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县(区)审计机关执行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十四)经济责任审计二科(负责人:余宝珍,联系电话:0916-2233635)

科室职责:组织对市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市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十五)经济责任审计三科(负责人:王刚,联系电话:0916-2214883)

科室职责:负责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十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人:王卿宇,联系电话:0916-2214883)

科室职责: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稽查。根据省审计厅授权,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对市局下属事业单位和县(区)审计机关直接开展和核查的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投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十七)国资监管审计科(负责人:彭昌述,联系电话:0916-2214883)

科室职责:承担企业监事会有关工作。承担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十八)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人:陈日宝,联系电话:0916-2229877)

科室职责: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局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陕西省审计厅汉中审计处是省审计厅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驻汉省属企事业单位审计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汉中市预算绩效审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人:毛林,联系电话:0916-2214883)

1.按照市审计局安排,承担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监督检查工作;

2.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审计工作;

3.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汉中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人:王彦,联系电话:0916-2219755)

1.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概算的执行情况审计、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2.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国有及国有控股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市级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3.负责和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

4.办理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工作;

5.负责对全市从事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

汉中市电子数据审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人:赵力锐,联系电话:0916-2214883)

1、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归口管理;

2、组织开展相关电子数据的采集、管理、分析工作;

3、组织开展全市跨行业、跨部门、跨县区的数据分析;工作

4、组织审计市政府和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电子政务工程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

5、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统筹规划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7、指导县区审计机关电子数据审计业务;

8、承办汉中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