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杨秉杰  联系电话:0916-221441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南环路东段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做好全市公路、水路规划,衔接协调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规划,促进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建立;负责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网络、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推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负责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绩效和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交通建设筹融资工作并监督使用。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

(八)负责智慧交通建设,负责行业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监测分析,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九)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担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做好全市公路、水路规划,衔接协调铁路、民航等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规划、投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按权限审批、审核的公路水路项目,需事先征得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长弓,联系电话:0916-2214413) 承担机关文书处理、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协调联络等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机关对口帮扶和行业综合创建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人:郑越,联系电话:0916-2536026) 贯彻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指导收费公路项目筹融资工作;承担行业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相关工作;负责各类预算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编制汇总部门预决算;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政策采购及国有资产;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局党组管理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中省补助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各项审计监督检查。

(三)综合规划科。(负责人:周骏轩,联系电话:0916-2536030) 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衔接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等规划布局,衔接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协调铁路和民用机场的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港航设施建设、规划及岸线审查;承担利用外资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做好交通战备相关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负责人:陈默涵,联系电话:0916-2536029) 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养护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批上报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监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含道路运输站场)的实施;维护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监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协调交通科研项目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五)安全监督与应急管理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办公室)。(负责人:裴扬,联系电话:0916-2536051) 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六)法规与运输管理科。(负责人:罗文斌,联系电话:0916-2532528) 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行业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和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承担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相关地方性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等工作。

(七)人事宣教科。(负责人:苏小艳,联系电话:0916-2536011)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选拔、任用、管理市级交通运输系统科级干部;承担交通运输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承担行业新闻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