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收入还不太稳定,生活压力比较大。自从村里给我安排了保洁员的公益岗位后,我不仅每个月有了固定的收入,还能抽出空来照顾家里人,心里感到踏实多了!我要珍惜这个岗位,为村里做点实事,让村子变得更美!”小寒时节,宁强县大安镇江林村公益岗聘用村民张爽道出肺腑之言。
去年以来,宁强县人社局紧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状,把“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作为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稳岗就业的重要抓手,通过选好、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切实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致富的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增收提供了托底保障。
为拓展岗位、扩大容量,该县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岗位培训及安排上岗”的环节选聘人员,积极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就业帮扶项目补助资金,科学合理开发岗位,确保乡村公益岗数量稳中有增。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85个,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者累计达1516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容量持续扩大。
为精细管理、提升质量,该县坚持“县定、镇(街)聘镇(街)管、村用”的原则,不断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制度,以是否能胜任岗位职责、是否能完成岗位任务、是否热爱公益岗位工作为用人标准,确保选聘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建立健全就业帮扶政策落实信息数据比对机制,积极协调组织、社工、民政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坚决杜绝将不符合条件人员选聘进乡村公益性岗位。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防止“人岗不符、用工不实、虚设岗位、顶替上岗”等现象发生。
为优化服务、增收惠民,该县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能,将以前的疫情防控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转岗为乡村治理、公共设施管护员,并指导镇村根据村情优化调整、按需设岗,确保聘用人员“人岗相适、事有人干、人有事干”。同时,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力保障从业人员权益。通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为无法外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半劳力、弱劳力提供家门口就业机会,去年共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72万元,确保了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