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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汉教发〔2013〕113号


汉中市教育局

关于2013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单位,市直各学校:

经研究决定,2012至2013学年度暑假从2013年7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共计48天。新学年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开学。

现就暑假前和暑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和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继续按照“不出事”的总要求,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教职工“一岗双责”、机关干部包联学校等各项责任,切实保障学校安全。

二、放假前,各学校要针对夏季防溺水、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以及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对师生集中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假期中要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警用设施和器械的管理。

三、每个学校、幼儿园在放假前都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暑假期间的监管,安排好孩子假期生活,使学生渡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学生返校时要注意了解学生假期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四、各县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和质量。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对教职工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和操作技能培训,抓紧食堂建设,改善供餐条件,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保障水平。开学前,要做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开学学生就能食用。

五、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市教育局“十个严禁、十个不准”,在假期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检查,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对外公布有人值守的联系电话,接受社会投诉和举报,并要及时有效处理。

六、各县区和学校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电子学籍毕业操作。开学后,要按要求完成所有新入学学生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七、各县区和学校要对假期值班和护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和值班岗位职责。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各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相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学校、有关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秘书科。

 汉中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