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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加快天然气入户建设步伐的再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陈忠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天然气入户建设步伐的再建议》(第1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大力推广和使用以天然气为代表的新型能源,是我市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循环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局按照市政府“气化汉中”工程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督促“气化汉中”项目实施企业,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一、中心城区天然气由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经营,我局作为市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来督促新希望公司推进天然气建设工作,一是每年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将年度天然气建设任务细化、量化(新增居民用户数、新增工商业用户数、新建中压管网公里数等),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每年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新希望公司进行半年和全年目标任务考核,确保工程扎实推进;三是积极协调在天然气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制约工程推进的问题。根据2015年年度考核情况,中心城区新增居民用户11000余户、商业用户15户,新建中压管道20公里,超额完成了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

  二、“气化汉中”工作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天然气管网410余公里,累计实现98000余户居民用户、410户商业用户和4户工业用户的通气(其中,中心城区累计实现7万余户居民用户和85户工商业用户的通气);共有8座CNG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和3座LNG汽车加气站建成投运,5座CNG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和3座LNG汽车加气站在建,汽车加气站已覆盖市辖平川县(区)。

  2015年全年汉中市天然气用量已突破6000万立方米(是2011年全年用量的200余倍,比2012年全年用气量增长了近3倍,较2013年全年用气量增长了65%,超出2014年全年4125万立方米用气量1800余万立方米);2015年汉中市日最高用气量已突破42万立方米,是十二五初的近400倍;市中心城区最高日用气量达35万立方,是十二五初的350余倍。全市累计用气量已突破1.5亿立方米。

  三、城市天然气工程因管网不能重复建设的原因,按照住建部第126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采取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建设,我市中心城区天然气特许经营权于200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投标后由市政府授予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期限28年7个月。目前中标企业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书》条款内容负责中心城区天然气的建设、维护、运营。按照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有天然气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压力管道监检、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必须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来进行工程施工,并进行竣工验收报备后方可投入试运行。天然气入户工程建设进度一般容易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制约:一是城市规划和市政道路建设,部分路段因地下设施资料不全,无法及时办理规划定址批复,部分市政道路未建设,无法铺设中压管道;二是部分路段开挖施工受沿线村组、单位、个人、市政道路、桥梁、渠道等制约,中压管道不能及时铺设到位,导致小区通气缓慢;三是天然气管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必须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压力管道监检、管道吹扫、气密性试验、竣工验收等,因此竣工投运的周期较长;四是入户通气环节目前新希望公司已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售后服务维修客服电话,公示了服务流程,开通了微信平台,但有时也受到用户对预约流程不熟悉的影响。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特此复函

  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

  2016年6月23日

  联系人: 李昆 联系电话: 2241058

  抄送: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