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齐红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议》(第1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元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宗教界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在市民宗局的组织引导下,认真落实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的“双暂停”要求,严格实行值班和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了宗教领域“零感染”和安全稳定。同时,宗教界还踊跃为抗击疫情奉献爱心、贡献力量,截至目前,累计向红十字会、慈善协会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达120.5万元,其中,基督教界捐款捐物共计24万余元,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爱国爱教精神,为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组织宗教界开展疫情防控、捐款捐物的同时,我局及时指导宗教内部开展了“守望相助、结对帮扶”活动,动员宗教界采取大场所帮小场所、富场所带穷场所、居士(教友)帮教职人员等“一帮一”“多帮一”形式,帮扶贫困教职人员、贫困场所渡过难关,有效解决了自养问题。
进入6月以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我局通过深入调研摸底,下发《关于做好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低风险地方在落实日常清洁、消毒、做好测温、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可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要求。目前,全市宗教界按照《通知》规定,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已有序恢复宗教活动,全市宗教界呈现出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让我们风雨同舟、携手并进,共同推进全市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汉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