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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李明华 

汉市司函〔2023〕10号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的答复函

牟碧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执法监督部门人性化执法的提案》(第2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执法部门不能一刀切”“望执法部门人性化执法”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理念,以综合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2022年为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我局牵头制定了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四张清单”制度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对行政执法按照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从重处罚清单四个类别进行分类,我局牵头对涉及22个市级部门、831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按照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最终确定22个市级部门,共计790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168项,减轻处罚事项100项,从轻处罚事项214项,从重处罚事项308项。《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汉中市市级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从重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告》于2022年12月18日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四张清单”的实施,将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我局将加快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成果转化,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实施意见》和行政执法监督相关配套制度,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针对您提出的“很多个体户和民营企业不懂哪些是违规、违法的,所以执法的部门要普及违规、违法的知识”的建议,我局将持续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执法单位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普法任务目标,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依法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产权保护法》《税法》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通过评议对执法单位普法活动进行监督,推动其依法履职,形成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此项工作也纳入了我局《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求》贯彻执行。三是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多渠道宣传解读营商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以“法律九进”为载体,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咨询答复、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精准提供法治宣传服务,进一步提升个体户和民营企业主法律意识。此项工作已纳入2023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落实。

三、2023年是“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开展“三个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此我局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助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方案》,针对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若干项具体措施,如加大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力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到专业化、精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力度,加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保护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以上措施的实施将会为健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谱写汉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我市营商环境和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汉中市司法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程鹏,电话:0916-263970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