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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75号提案的答复函

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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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政函〔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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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75号提案的答复函

俞向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的提案》(第7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聚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停放充电设施不足、违规违法停放充电等问题,靶向发力,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6月,我市印发了《汉中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汉政办发〔2024〕9号)(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要求等内容,并成立了以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为召集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3个单位为成员的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专班),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安全水平。今年5月起,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集中开展了四次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住宅小区165个、经营性自建房277个、沿街门店255个、电动车销售网点88个、维修网点45个,对1家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电动车充电区域进行了立案查处,当前我市未发生电动自行车起火伤亡事件。

二、对有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依照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由工商、市场、质检部门牵头,对相关生产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准入标准”的建议。

我市在《方案》中,已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强化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并严惩制假售假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局共组织抽检电动车充电器34批次,电池34批次,电动自行车7批次,充电器和电池各1批次不合格,且均已立案查处。

(二)关于“建立健全行业法规,明确地下存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必须满足最新消防规范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情形,明确执法部门和处理意见,确保有法可依”的建议。

我市目前暂未制定地下存放电动自行车场相关消防规范要求,主要依据2023年11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61/T1748-2023),参照执行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建设规范和要求。2022年9月,我市印发了《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产生安全隐患的情形,明确由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做到有法可依。

(三)关于“明确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报建规范要求,同时加强后期监管,由政府住建等相关部门牵头,抓好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建议。

我市在《方案》中,已明确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强化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目前,我市自然资源局正在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待《清单》印发后,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报建工作。我市在《方案》中,已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配合,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0%的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在加强后期监管方面,2023年11月,我市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督促指导物业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劝阻、报告”的安全责任,做好设施设备养护,及时排查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四)关于“加大居民社区联合监督力度,居委会、物业做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治理工作,消防支队做好停放充电安全监督和指导,住房城乡建设局、业委会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电梯智能识别系统等工程”的建议。

我市积极引导全民参与违规行为整治,组织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发动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楼栋长、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治理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多次联合社区居委会、物业等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活动,今年5月以来,共组织开展此类活动15次,排查居民住宅楼1286栋,现场清理违停违充车辆2545辆,对7名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的个人、1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电动车充电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今年6月,我市印发《关于联合相关部门在楼宇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的通知》,对居住小区的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全市共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电梯阻车系统975套,为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提供技术保障。今年7月以来,我市对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数量及充电设施情况进行了摸排,计划增建10000余个充电端口,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300个。

(五)关于“由政府牵头制定完善科学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针对类似汉中金泰滨江花城小区地下车库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议由汉中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一社区一方案的原则,将类似临时停放于地库的电动自行车迁移至地面,消除火灾隐患,妥善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的建议。

今年6月,汉中市汉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到金泰滨江花城小区检查,发现该小区地下负一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未按要求做防火分隔,现场责令该小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范,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加大增设力度,从根源上消除火灾隐患。今年9月,市专班工作人员到该小区走访调研,并就地上公共区域建设集中充电设施有关政策和要求,向小区物业进行了宣传讲解。当前我市参照《陕西省城市规划技术规定》明确新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件规划要求和充电费用标准,指导小区在地上公共区域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集中充电设施,为居民停车充电提供安全便捷可靠服务,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涉及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等多个环节,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坚持条块结合、综合施策,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健全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精准防控风险、强化技防应用、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固化全链条整治成效,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环节安全水平。一是全面掌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供需关系的基础上,制定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工作计划,确保补齐缺口,推动在老旧小区外围、城中村公共区域以及大型商圈建设充电设施。二是持续推动智能电梯阻止系统安装使用,提高安装覆盖率,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坚决防范遏制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引发火灾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各环节监管链条,持续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和跨区域执法力度,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水平。

感谢您对汉中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市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