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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荣获政府采购先进县称号

2025年以来,略阳县聚焦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创新,被财政部指定媒体评为“政府采购先进县”,县财政局获评“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县突出贡献单位”。

该县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推进“三盲一共享”改革模式,即政府采购文件“盲投”、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评审席位“共享”,加快落地不见面开评标,全县累计完成电子化交易项目97个,交易金额达12102.7万元。同时,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常态化征集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推动小额零星采购降本增效,电子卖场交易额达89.5万元。扎实推进阳光采购,通过强化网络巡查与专项督查,全域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累计公开采购意向424条,公开率达100%。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供应商凭承诺函即可替代5类证明材料,有效降低参与成本。该县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通过网络巡查及时纠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规行为5次,持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该县建立政银企联动机制,开展政策专题宣介6次,推动“政采贷”业务扩面增效,近两年累计融资达990万元。在乡村振兴领域,该县扎实推进“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完成采购金额224.7万元,占采购预留份额任务的165%,构建起政府采购与产业帮扶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