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 > 灾害救援

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防疫备汛两不误 ——市防汛办安排加快推进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2月24日市防汛办印发《关于加快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防汛办、汉中水文局、市气象局、市石门局、市水电物资站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快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建设工作。
  2019年12月和2020年元月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分两批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开展大中型水库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及更新、防汛重点村配备防汛应急队伍基本防护装备、在县域支流河道上建立上下游联防机制等六个方面项目建设工作,以提高监测预警预报和村级群测群防抢险救援能力。通知强调,建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恢复和提升基层防汛抢险救援能力,直接关系安全度汛,直接影响防洪非工程体系减灾作用发挥。
  通知要求,一是统筹兼顾,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准备。要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项目建设”的原则,在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谋划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工作安排,提前组织开展项目政府采购,待疫情平稳后尽快施工,尽最大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并为安全度汛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严格建设标准,确保项目质量。施工中,在充分保障施工人员防疫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优化建设时序,统筹用工力量,在序完成建设任务。严控施工标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保障施工质量和人员安全。三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实行资金绩效管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改变资金用途,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并要求从3月起,每旬上报进度,确保入汛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