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8月22日至2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记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媛、吴巧玲、王玲、胡新利、黎建军、杨守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清和出席。

市委常委、副市长郭里,副市长郭志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延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惠春霞,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和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了《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通过了新修订的《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汉中市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调整建议》的议案、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落实《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落实《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杨记明要求,要增强立法实效、明确责任权限、细化条款内容,高标准推进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井然有序。要加强经济运行监督,紧跟党委部署,发挥职能促进项目建设、优化环境保障项目建设、动员代表投身项目建设,形成“上下联动抓项目、五级代表齐参与”的生动局面,全力推动经济企稳回升。要通过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监督整改“双向发力”,把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结合起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聚焦突出问题,加强环保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定向好。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承办单位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持续提高建议质量、加大督办力度、优化评价方式,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效,用心用情回应民生期盼。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全面对标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持续加强学习,强化“作为”意识、增强“能为”本领、找准“善为”路径,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