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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编制本报告。报告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强县政府门户网站(www.n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办民主路6号,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812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及时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负责人会议,对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按照政府网站普查要求,认真开展了对17个部门和镇自建网站的普查工作,突出单项否决指标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对部门和镇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县信息办和法制办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对各部门和镇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分析存在问题,适时通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顺利开展。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分解细化落实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县39个部门分三批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立了权力清单目录、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梳理常用行政权力5587项,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导办查询台(图)等将权力清单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了公开。对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和上半年执行情况进行了公开,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对76个部门、单位2014年财政资金、“三公”经费决算和2015年财政资金、“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③对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和2015年度首批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结果进行了公开。④对宁强县2015年39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⑤公开了261项办事服务项目,对省市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我县的32项进行了公开。⑥进一步加强县环保局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环保动态,公开环境监测信息,普及环保知识,年内处理网上群众举报8件。⑦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中秋节前夕,对全县月饼市场抽检检验结果进行了公开。根据《汉中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对11家违犯《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公开。

  三、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32件,分解落实到26个责任单位具体办理。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建议88件、占比66.7%。已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34件、占比25.8%。因条件和政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10件、占比7.6%。办理结果公开22件,占比16.7%。

  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针对政府工作提出提案108件,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提案89件、占比82.4%。已列入规划解决的提案16件、占比14.8%。因条件和政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提案3件、占比2.8%。办理结果公开21件,占比19.4%。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2015年,我县主要通过互联网(宁强县人民政府www.nq.gov.cn)、县广局《宁强新闻》和县直部门、单位、镇(办)自办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可在政府网查询。

  (二)主动公开情况: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共发布各类新闻信息5273条,其中视频新闻162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7条,回复公众诉求192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和比例:1、机构职能类信息66条,占公开信息总条数2.4%;2、政策法规类信息74条,占公开信息总条数2.68%;3、规划计划类信息16条,占公开信息总条数0.58%;4、统计数据类信息56条,占公开信息总条数2.03%;5、财政信息类信息279条,占公开信息总条数10.12%;6、业务信息类信息1805条,占公开信息总条数65.477、其他类信息461条,占公开信息总条数16.7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2015年我县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5年我县未产生上述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县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还需加强。二是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部门、各镇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履行好信息公开职责,促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和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对各部门、各镇信息发布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信息公开人员信息库,实行信息发布实名制,坚持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宁强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