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汉信办函[2016]5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汉中供电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汉中供电局严格按照《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信息材料并公开。
(二)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
1.在辖区内供电所营业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电费缴费方式、阶梯电价及电价政策等便民信息。
2.在腾讯微博上开通我局官方微博@国网汉中供电公司,通过微传播、微互动、微服务,增强与社会大众的沟通,积极回应客户关切,延伸供电服务平台。
3.在市、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分别设置“供电服务”专席,派业务精湛的专业人员坐班开展供电服务相关业务,解答市民用电咨询。
4.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邀请《陕西日报》、《华商报》、《汉中日报》等多家省、市主流媒体及网络媒体,召开2015年电网迎峰度夏、迎峰过冬新闻发布会,通报电力供需形势。
5.依托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布公开信息。
二、落实信息公开要点情况
接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5〕37号)文件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承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共4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由局领导牵头,责任部门负责,专题研究,积极办理有关建议提案,并安排专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正式回函答复。4件建议提案中,已经解决(A类)1件(人大建议第164号),正在解决(B类)2件(政协提案第64、180号,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农村用电管理等方面,均为长期性工作),因政策原因暂不能解决(C类)1件(人大建议第46号);3件得到“满意”意见,1件得到“已解决,基本满意”意见(政协提案第180号)。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主动公布公开信息4条,包括单位简介、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经营范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二是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我局信息公开力度,对原有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汉中供电局
201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