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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汉中市质监局在市政府、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通过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较好地满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质监信息需求。现将汉中市质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中心和省质监局信息中心积极指导下,坚持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重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信息资源,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质监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要求,市质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了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

  三、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改进自身工作、更好为民服务的有效抓手。2016负责承办的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件政协提案均已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的“态度、过程、答复、效果”满意度100%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没有出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充分运用政务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市质监局政务网站、《汉中质量与安全》、新闻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共461条。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0条,工作动态类405条,通知公告类32条,处理回复局长信箱6条、12365投诉6条、在线咨询28条、民意征集3条、在线调查3条。全年共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局报送质监内刊信息73篇,被部、省以上报刊网站发表报道19篇。还通过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016年在《中国质量报》专版1个,与广电网络联合制作《汉中质监》专栏,宣传了质监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2016年度,通过网站接受投诉6起、咨询服务类信息34次,当面及12365热线电话接受投诉35起、咨询服务38次,均已回复处理。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我局未实际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将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监管与政府信息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加大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为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2.继续以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质监为民”。

  3.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

  (三)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

  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发挥微博、微信网络平台优势,及时发布政务简讯、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热点,为市民提供最新的政策法规解读,切实推进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