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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汉台区信息中心编制,经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汉台区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80号,邮编:723000,联系电话:0916—2218553,传真:0916—2215964,电子邮箱:htqgov@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条例》学习落实情况。依照新修订《条例》要求,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2次,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3次,参会人员共计300余人。同时编制印发了《汉台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目录》(2019年)、修订印发了《汉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转发了《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

(二)主动公开情况。积极运用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汉台区布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公示栏、LED户外屏幕等方式,全年稳步有序开展汉台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以政府文件、重大会议、政务要闻快讯、政务服务为主导,深化推进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和财政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20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指导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高效开展。组织开展了《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的集中培训学习。全区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3件,按期办结23件。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5件,其中4件经汉中市司法局裁定驳回,1件尚未裁定。

(四)政府网站建设情况。结合《条例》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按照五公开流程进行了重新编排整合,逐步推进文件、会议全流程公开。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水平,做好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审核。督促各镇(办)、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机制,确保所有自产文件按照规定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发布。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季度抽查和月度检查。在做好网站内容保障的同时,不断加强网站安全建设,对虚拟化服务器部署方式、网络安全策略进行了全面优化。顺利通过了市公安局和区网信办组织的2次网络安全攻防演练。

(五)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积极落实省市关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最新要求,定期对全区政府系统开设的96家政务新媒体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印发整改通报2期,督促更新不及时、安全防护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单位注销政务新媒体28个。同时持续做好汉台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工作,全年共发布微博453条,微信864条。

(六)细化政策解读。坚持落实谁公开、谁解读原则,对区本级所有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随文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同步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图片、视频等方式转发中省市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的解读内容。针对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通过制作一图流图解的方式进行定期发布,全年共发布14期。

(七)规范舆情回应。通过区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创新运用区委督察办智慧督查系统,将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信件进行网上转办,汇总统计,办结回复,实现全流程监管,提高信件办理效率。并按季度将区长信箱办理统计情况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定期发布,全年办结市长信箱、区长信箱来信1300件。

(八)做好公众参与。结合区情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大学生到政府见习公民走进区政府政务公开+”等政务公开实践活动,提升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全年开展大学生到政府见习活动2期,每期30人,共计60人。开展公民走进区政府活动和 政务公开+警民互动活动各1期,每期30人,共计6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

 +12

 690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5

 2

 241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6

 0

 3119

行政强制

 153

 0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1724081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2

0

0

5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3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2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1

0

0

0

0

5

(七)总计

16

2

0

0

5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1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未依托市政府集约化平台进行建设。二是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服务网站之间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尚未打通。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