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扶贫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是智慧城市建设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透明度:一是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二是编制了办机关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安全的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准确、规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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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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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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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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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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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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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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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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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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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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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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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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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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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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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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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2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2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0 | 2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对于“八个一批”政策、成效公开内容比较单一;二是有些内容公开不够及时规范,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没有专职的业务人员,现有人员既要负责全市脱贫攻坚攻坚对外对上宣传工作,又要对网站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更新,导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力投入不足,且对相关政策不够熟悉,业务素质还需提高。
为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强化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提高工作水平;二是提高时效性,使广大公众能获取及时方便的服务;三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四是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汉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