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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市地方志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网站(http://hzdqw.hanzho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地方志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地址:汉中市民主街市政府4号楼4110,电话:0916-2626466,邮编:72300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2019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开栏目和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办在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条。其中市政信息网11条,汉中地情网127条,方志汉中微信公众号21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

  从我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看,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由于单位性质和职能,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可公开的信息数量相对较少;二是缺乏政务工作专职工作人员;三是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理解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继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到及时、主动、准确公开信息,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密切关注社会公众期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