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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确保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连日来,为保障汛情期间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略阳县迅速行动,统筹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该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受灾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增拨临时救助储备金105万元,专项用于因灾困难群众急难型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组织166名村居社会救助兼职协理员对全县1221名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监护照料及防汛避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隐患的23名分散供养特困对象进行紧急转移安置,对9所敬老院做好生活物资和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同时,该县及时成立因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组,深入敬老院、村组(社区)开展社会救助对象灾情核查,对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将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防止因灾致贫返贫。该县累计排查受灾困难对象、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各类对象1573户4888人,已落实因灾困难群众急难型临时救助187人次,发放救助金及生活物资共计18.21万元;拟新纳入农村低保14户22人。(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