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发改投资〔2018〕548号
汉中市滨江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滨江·公园壹号(滨江产业孵化园)项目可研审批的申请》(汉滨投字〔2018〕07号)收悉。为促进区域商业模式创新,打造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经研究,同意建设滨江·公园壹号(滨江产业孵化园)项目,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项目位于汉中市滨江新区,北邻劳动西路,东临街坊路,西临滨江西路,南临西关正街。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滨江·公园壹号(滨江产业孵化园),总建筑面积197164平方米,主要建设总部办公区、甲级商务写字楼、商业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区、经营平台区、教育培训区、创业主体配房、流动人才公寓、配套服务用房等地上建筑,以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地下建筑。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6304.89万元,所需资金全部为滨江新区管委会投资。
四、工程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及要求
同意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实行公开招标,组织形式采取委托招标;进入市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开标。成立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开标前在招标办专家库随机抽取。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
项目单位须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和市发改委、市维稳办《关于印发全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调查分析、充分论证,征询周边单位及群众意见,对拆迁、补偿、安置、施工、环境影响等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查找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
请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办事,加强组织领导和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在线审批监管项目编号:2018-610702-70-01-037918)
附:滨江·公园壹号(滨江产业孵化园)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抄送:市建规局、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