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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汉发改代赈〔201966

  

汉台区、南郑区、洋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817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安排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6个,总投资120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84万元,市县资金123万元,解决和改善提高3278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4722人)。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水利部门作为项目组织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发改部门要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下达、资金拨付、配套资金落实、资金管理监督等工作。

三、要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严格执行四制,规模以下的小型项目采取一县一法人、打捆招投标和巡回监理的方式,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农户自建、自用、自管的零散工程,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严把招标采购关、设备进场关、质量抽检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做好管材管件、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监管。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于20198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本批项目资金计划实行全过程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及月报、旬报、年报等统计报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严禁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变更建设内容,更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要与其他资金渠道安排的农村饮水项目做好衔接,避免重复安排。项目实施完毕后,要注意做好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的存档和管理工作。

五、各县区要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分解转发计划文件,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1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计划汇总表

2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计划项目表

3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需求项目计划(6个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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