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决定

汉政发〔2006〕12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农村公路是支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指引下,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促进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动性作用。为抓住国家将我省列为“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示点省份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促进农村公路快速发展,全面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经市政府研究,就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发展做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十五”以来,我市农村公路有了较快发展。到2005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4703公里,其中:县公路2529公里,乡公路3348公里,村公路8826公里;63%的乡镇实现通油路或水泥路,90%的行政村已通公路;农村公路中有油路、水泥路1703公里,等级公路里程5338公里,通公路行政村数2537个。农村公路的发展有效地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路网结构不合理,通达深度不足,管理责任不到位,服务水平比较低。全市县乡公路连接了73%的农村乡镇,其中还有84个乡镇不通油路,254个行政村不通公路。油路、水泥路里程仅占12%,等外公路里程达9365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64%。现有公路中,普遍存在公路等级低、路面铺装少、抗灾能力差、晴通雨阻严重的问题,有路必养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总体来看,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交通条件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