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2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和重要意义
流通产业是指商品流通和为商品流通服务的产业,主要包括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物流业、金融业、电子信息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等。总体来看,我市流通产业的发展水平比较低,全市流通网络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发展不均衡,流通产业组织化、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程度不高,会展经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等新型消费模式起步晚、发展慢,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少,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市场秩序有待规范。部分县区和部门对发展流通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高,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不足。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快推进流通产业改革发展,对加快“三市”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流通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感,把加快流通产业改革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建设“陕甘川毗邻地区经济强市、特色鲜明文化名市、生态良好宜居城市”为牵引,实施“12267”举措,即:打造“一个中心”(毗邻地区开放型经济中心)、建设“两个强市”(全省商贸服务业强市和毗邻地区绿色食品产业强市)、建成“两个基地”(秦巴山区中药材交易基地和绿色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基地)、构建“六大体系”(农产品、日用工业品、药品、生产资料、商贸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开展“七大工程”(市场建设示范、龙头企业培育、“汉”字品牌推广、流通方式创新、惠民便民服务、外贸促进和物流配送),全面提升我市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全市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流通主体不断壮大,促消费作用不断增强,到2020年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600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流通网络进一步健全,形成一批带动作用强的大型流通企业和知名品牌。流通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更加顺畅,综合保障有力,市场运行平稳规范,居民消费便捷安全。
三、建立高效有序的现代流通体系
(三)完善城乡一体化流通网络
1.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建立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起点,县城农贸市场为节点,社区(乡镇)菜市场为终端,社区生鲜超市、便民菜点为补充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有效解决“卖难买贵”问题,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支持升级改造和新建一批产供销一体化冷链物流设施。加强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实现肉类、蔬菜及其它食用农产品的“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拓宽日用工业品流通领域。建立以大型批发市场为支撑,城市商业中心为主导,商业街区为特色,社区和乡镇超市、便利店为基础的日用工业品流通体系。力争中心城区培育年销售额30亿元以上的综合日用工业品批发市场2个,平川县10亿元的1个,山区县5亿元的1个。合理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仓储会员店、工厂直营店、连锁便利店、无店铺经营等新型业态。鼓励流通企业立足城市、面向农村,延伸网络,实现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管局、市农业局、市建规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负责)
3.创新生产资料流通模式。满足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大力发展煤炭、石油、钢材、有色金属、汽车、建材、农机、木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力争培育1家综合性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列入中省重点支持,打造全省区域性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负责)
(四)大力促进药品现代流通
4.加强行业指导规范。研究制定与医疗改革、城乡发展、人口数量、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全市药品流通批发零售网点布局规划。推进医药行业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负责)
5.健全药品流通方式。大力发展直营药店、加盟药店、便利药店等药品经营模式,突出便民服务功能。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兼并重组,满足居民医药需求,力争培育2家以上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药品“三统一”,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工信委负责)。
6.做强做大中药材产业。发挥秦巴山区“中草药宝库”优势,突出资源禀赋,建设一批优质中药材重点镇、示范村和专业户。重点培育3—5家中药材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生物医药、植物提取、中药饮片及中成药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认证,打造汉药品牌。培育1个大型中药材批发交易市场。(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增强商贸服务业发展活力
7.巩固提升餐饮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等定级,提升服务水平。鼓励餐饮业更新观念,顺应市场变化,开发大众化、特色化菜品,开展“餐饮名店”、“特色小吃”、“绿色饭店”示范建设,到2020年,创建“陕菜品牌示范店”10家,全省知名餐饮品牌20个。加大“美食街”、“小吃街”、“特色餐饮街”建设。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星级酒店,重点发展一批经济型酒店,满足不同层次住宿需求。(市商务局、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8.加大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结合老城区改造,深挖历史文化内涵,开展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创建,各县区重点打造1—2条以旅游观光、休闲购物、餐饮娱乐功能为主的特色商业街区。积极推进天汉大道百亿元核心商圈、兴汉大道50亿级商业带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丰富经营业态,发挥示范集聚和辐射带动效应。(市商务局、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9.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态。拓展“汉中95081”家庭服务热线功能,重点培育5家以上家政龙头企业和15家以上中小型家政企业,完善家政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面向国内外市场,精心打造“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节”、“陕南民歌节”、“陕西汉中柑桔旅游文化月”活动。开展车辆房产、餐饮美食、家具建材、名优特产促销。规范提升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等新型服务业。(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文旅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实现资源循环回收再利用。突出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按照城区每2000户、其它城镇每2500户居民设1个回收点(亭),每个社区、乡、镇配置一个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回收站,全市建设6个分拣中心、1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的要求,力争建成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加工处理能力强、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90%。(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实施流通业发展促进工程
10.推进市场建设示范工程。采取参股控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形式,重点支持建设改造具有公益性质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8个、县城和重点镇农贸市场30个、标准化菜市场20个、社区示范菜店100个和一批重要商品储备设施。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镇超工程”和“新网工程”,完善流通网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11.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发挥社会力量投资商贸领域建设的主体作用,培育一批规模大、特色鲜、作用强、潜力足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知名品牌,支撑流通网络体系发展。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限上企业培育、“个转企”、大市场集中收银,壮大市场主体,到2020年未,培育800家限上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国内外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落户汉中。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品牌输出、特许加盟等方式合作发展,做大做强。(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经合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负责)
12、开展“汉”字品牌推广工程。实施商标战略,鼓励流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引导企业参与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争创驰(著)名商标。加大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鼓励更多汉中商品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打造“汉”字和“朱鹮”有机食品品牌。争取中、省扶持,加大汉中品牌营销网络建设,力争到2020年,在省内外建立一批汉中产品专营店(柜台),提升产品知名度。(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委负责)
13.推进惠民便民服务工程。开展社区商业示范创建和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鼓励零售、餐饮、洗染、沐浴、美容美发、人像摄影、修理维护、社会化养老、医疗保健等投资主体建立社区经营(服务)网点,形成便民商业服务生活圈,开展放心便民消费,确保便利安全。(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建规局、市住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负责)
14.推动流通方式创新工程。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建立汉中特色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促进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网上支付、电子认证、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商品条码及射频识别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信息化建设,带动提升全市流通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中省扶持政策,培育连锁企业壮大规模,促进连锁经营快速协调发展。(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负责)
15.实施外贸促进工程。鼓励支持外贸流通企业积极“走出去”到境外开店设场,构建营销网络。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外贸竞争优势。抢抓国家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机遇,建设以茶叶、柑橘、魔芋、黑米为主的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航空科技、装备制造、医药化工、绿色食品等外贸主导产业,扩大出口份额。积极推动境外游客团队走进汉中旅游,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推进对外贸易“大通关”进程,加快汉中口岸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建成汉中海关,开通汉中口岸,完善电子口岸功能,为外贸企业搭建便捷高效的“本地报关、口岸验放”服务平台。(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贸促会、汉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16.推进物流配送工程。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路、铁路、航空等多式联运。推进汉中物流“一个中心、三个组团、七个特色”建设,形成城市综合物流、行业专业物流、特色优势物流融合发展的物流格局。加快汉中褒河物流园区建设,打造辐射陕甘川渝地区,连接三大经济圈的商贸物流集散地和区域物流枢纽。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构建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需求的配送网络。(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建规局、市国土资源局、汉台区政府负责)
五、加强市场监测调控和规范监管
17.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健全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监测制度和市场预测预警体系,扩大覆盖面,优化样本企业结构,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提高市场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鲜活农产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平台,联通全省主要城市实时交易系统,及时发布供求、库存、进出口、质量、价格变化等信息,提高宏观调控和服务企业的能力。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服务功能,汉中日报社、汉中电视台、汉中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信息中心等媒体定期免费向社会发布生活必需品供求信息。(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汉中日报社、汉中电视台、汉中人民播电台、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
18.提高保障调控水平。完善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优化储备品种和区域结构,适当扩大肉类、食糖、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和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储备规模,所需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发挥市县价格调节基金作用,支持建设蔬菜等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和生产基地,保持主要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建立健全应急调控反应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能力。(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国家统计局汉中调查队负责)
19.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商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广信用评价、信用报告等应用服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力度,严格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行政权力、达成垄断协议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建立平等和谐的零供关系。(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负责)
六、落实和完善各类支持政策
20.制定完善流通网络规划。制定全市流通节点布局规划。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发展实际编制和完善市县(区)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社区商业网点配置,新建社区(含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老社区应采取新建、改变现有设施用途等方式增加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保证每千人不低于900平方米。严格社区商业网点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市建规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1.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制定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对纳入目录的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政府对旧城区改建需搬迁的流通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流通业用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流通业。(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规局、市商务局负责)
——市、县区政府应出资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用于支持社区菜店、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按照实际需要开辟免费使用的早晚市和周末市场。(市县区政府、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商务局负责)
22.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市上设立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实施流通业七大工程、建设公益性流通设施、农产品和农村流通体系、流通信息化,以及家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绿色流通和扩大消费等,各县区也应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提供财政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培育消费信贷增长点,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上市融资、设立财务公司及发行公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管局、市建规局、市供销社、人行汉中中支、汉中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23.落实流通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免征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财税〔2011〕137号、财税〔2012〕75号),关于从
24.降低流通环节费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国办发〔2013〕5号)有关政策措施,规范和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费用、农产品市场收费,清理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收费事项。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进入城市的鲜活农产品和冷鲜、冷冻肉品货运车辆取消时段、路段、停靠、卸货等限制。鼓励推广银行卡使用,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率下调标准(银发〔2012〕263号文件)。(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人行汉中中支、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25.完善流通发展环境。顺应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部门体制改革要求,强化市县(区)政府流通管理职能,理顺流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人员编制。推进流通领域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商贸流通领域管理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流通行业协会指导管理,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提高协会服务能力。加强流通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引进交流、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加快推进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制步伐,焕发生机和活力。(市编办、各县区政府、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6.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流通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流通业发展工作,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通报有关情况,推进政策措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各县区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将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作为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主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流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附件:汉中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意
见》目标任务分解表
汉中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