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6年3月印发的《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汉政发〔2006〕9号)同时废止。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附件:《汉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