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郑区等8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序列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铜川市印台区等29个县(区)脱贫退出的批复》(陕政函〔2020〕22号),我市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等8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序列。为鼓舞士气、激励实干,依据《汉中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汉办发〔2018〕42号)规定,对顺利完成整县脱贫摘帽的南郑区等8个县(区)分别核发奖金50万元,用于奖励脱贫攻坚有功人员。

  请相关县区认真总结脱贫攻坚工作经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后续帮扶,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结合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