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扎实开展好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各项活动,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和“三个年”活动相关部署,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各项工作,研究审议重要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各副市长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市委网信办主任

市委督查办主任

市发改委主任

市科技局局长

市工信局局长

市国资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市城管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文旅局(市文物广电局)局长

市卫健委主任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审计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局长

市金融办主任

市工信局副局长、市委军民融合办常务副主任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汉中兴汉新区管委会主任

汉中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各县(区)政府县(区)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专班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发改委主任担任。工作专班内设综合协调组(市发改委负责)、项目推进组(市发改委负责)、要素保障组(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融资服务组(市金融办负责)、督导服务组(市委督查办负责)5个工作组。工作专班根据阶段性任务需要适时集中办公。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