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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政函〔2024〕18号 签发人:王建平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95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至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张良庙管理使用权的提案》(第5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张良庙位于留坝县留侯镇庙台子村,始建于东汉末年,是供奉西汉开国谋臣张良的祠庙,据碑文记载“盛于宋而极于明,名与蓬(莱)峨(嵋)并崇”,被誉为全国道教十大洞天之“第三洞天”,2006年5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为张良庙博物馆与张良庙道教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庙管会)双重管理。
一、关于您所提“明确张良庙管理主体,将张良庙庙产彻底归还道教界管理使用,真正落实‘庙归道管’”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张良庙权属和管理问题,为切实理顺张良庙博物馆与庙管会之间的关系,保障张良庙道众合法权益,2011年10月,市委成立工作组对留坝县张良庙权属问题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召开留坝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张良庙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了“五条处理意见”,分别从管理体制、房产使用、住观道士自养、宗教活动和文物保护监管、维护稳定等方面作了明确,提出了要求。今年4月初,接到省政府交办您所提提案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次召集市民宗局、文化和旅游局、留坝县委、市道教协会主要负责人学习政策、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先后两次对张良庙进行实地调研,经反复沟通协商,再次从房产使用、住观道士生活等方面加大了对庙管会帮助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张良庙内共有19处建筑1633平方米交由庙管会管理使用,能够满足庙内道教活动正常开展。
二、关于您所提“将文管所人员移出张良庙妥善安置,还庙宇清静庄严”的建议
张良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良庙博物馆负有对张良庙古建筑群文物进行日常监管保护维修等重大职责。加之,现博物馆(文管所)人员办公主要集中在东花园片区,与庙内宗教活动区域相对隔离。多年来,博物馆和庙管会之间和谐共生、和睦共处,维持目前现状更加有利于张良庙文物保护和宗教活动开展。
三、关于您所提“按程序上报审批,将张良庙作为道教活动场所登记开放”的建议
为满足当地道众集体宗教活动需要,由留坝县民宗局申报、市民宗局审批,张良庙已于2008年4月登记开放为道教固定活动处所。作为寺观教堂类道教活动场所开放,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寺观教堂类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程序报批。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汉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陈凤海 电话:262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