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红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提案》(第5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10月,原文化部设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四川、陕西两省。陕西区域主要包括汉中市宁强、略阳两县,主体保护面积约6091平方公里,涉及35个镇(街道)345个村。保护区内现存青木川古镇、江神庙、紫云宫等各类羌文化遗存8处,是宁强羌绣、羌族羊皮鼓舞、略阳罐罐茶等8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传承地,也是汉中最具代表性的民族文化富集区,亟待系统保护、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推动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举措,您的提案对此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情况
近年来,汉中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工作安排,聚焦“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建设目标,扎实推进羌文化保护传承发展。2008年10月保护区设立后,成立副处级汉中市文化生态保护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交流工作,宁强县、略阳县成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建设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属地相关工作,经过市县多年持续创建,2023年7月26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陕西)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验收,正式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关于规划编制与发布情况
2011年7月,《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陕西)总体规划》由原省文化厅,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宁强县、略阳县人民政府共同编制完成,规划期限15年(2011年至2025年)。为衔接做好下一阶段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10月汉中市提前启动《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总体规划(2026—2040)》编制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联合宁强县、略阳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领域专家组建专项工作小组,邀请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林继富领衔的规划编制团队,承担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6年6月,市文化和旅游局就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赴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专题汇报。规划编制团队已完成汉中片区现状实地踏勘,正在细化完善规划初稿。
三、国家级非遗项目突破工作
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片区以汉江源头、嘉陵河谷为核心,现存非遗项目83项(省级12项、市级7项、县级64项)。为实现国家级非遗“零的突破”,汉中市印发《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5年—2027年)》,近三年落实中央补助资金2495万元,市县配套395万元,用于保护区建设和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将宁强羌族刺绣、略阳罐罐茶列为核心培育对象,纳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26—2040年)》(初稿)近期任务,组织品牌参加国家级展会30余场,支持羌绣开发6大类200余款文创产品,年产值3000余万元,支持罐罐茶线上线下产业化发展,年产值2000余万元,“羌州绣娘”“羌英罐罐茶”被评定为“陕西省省级非遗就业工坊”。同时开展系统性保护,整理羌绣老旧纹样及作品200余件套,编写《宁强技艺-羌绣》及纹样册页,制定略阳罐罐茶制作行业标准,组建专家团队对标完善申报文本,积极赴省文旅厅对接汇报,争取国家级非遗申报支持。
下一步,汉中市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为抓手,重点培育宁强羌族刺绣、略阳罐罐茶,在新一轮国家级非遗申报中优先推荐、重点保障,全力推动早日入列。进一步密切对接编制团队,排定时间表、路线图,按程序推进总体规划评审、送审、发布,以规范程序保障规划质量,确保形成符合发展需求、贴合汉中实际的高质量规划成果,以科学规划引领保护区健康发展。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8日
(联系人:黄勋涛,电话:0916-2996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