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汉中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保障。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学习常态化机制,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住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市政府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等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及时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组成人员,强化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二是持续夯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汉中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法治汉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月报告、季督评、年考核”工作机制,市委主要领导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法治建设调研20余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暨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11个县(区)委书记、6大行业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同志逐一述法述职,会后印发问题交办单和交办表,推动“述、考、评、督、责”全链贯通,形成各方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格局。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及时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推进有关工作,进一步夯实压紧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就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汉中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汉中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区)法治建设的若干具体措施》等,进一步细化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有效推进工作落实。聚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加快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若干措施》。在全省率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三项”配套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质效不断提高。组织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43家市级部门梳理编制10大类4344项权责清单。编制《汉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明确行政许可事项399项,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清单化管理。

二、提升立法和文件审查质效。一是扎实做好立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认真履行国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等多部法律法规修改建议40余条。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生态环保及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科学编制2023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市域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落实《市委文件审核制度》,共审核市委文件326件,向省委报备党的规范性文件25件,无错误失误,审查市级部门党组(党委)、县(区)委报备规范性文件196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全面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累计审核规范性文件、合同、涉权涉法类文件611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13件。

三、着力增强依法行政效能。一是深入推进示范创建。聚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目标,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健全完善“日查周评”机制,紧盯十大类104项指标,逐一对标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市本级和5个县(区)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命名总数量位列全省第1。城固县《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纵深推进六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宁强县“规范地方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9期行政执法换证培训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9%以上,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四张清单”,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排查、联动工作、举报奖励、通报提醒“四项制度”。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和执法质量考评,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执法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运用,各级各部门账号开通率、激活率100%,全年录入行政许可信息5910条、行政处罚信息321条、行政检查信息33583条。常态化、全覆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双随机”监管工作,启动双随机抽查1347批次,抽取市场主体数11366个,公示检查结果7454条。四是深入推进亲商助企。制定出台《助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方案》《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十二条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活动,为189个省、市级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意见120余条,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129个,审批时限、申报材料均平均压减60%以上,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链审批、一次办结”。持续巩固“一业一证”改革成果,拓展改革行业至65个,审批时限、申报材料、流程环节分别平均压减70%、60%、70%。分类推进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等163项审批事项落地,推动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2023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0.16万户,其中企业新登记8456户,同比分别增长32.89%、16.76%。创新推出“行业开办指导书”,被全国营商环境简报刊登推广。“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审批协同服务”做法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着力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行政复议接待受理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文件,不断健全复议流程和办案程序,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持续增强。发布首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白皮书”,常态化对市级行政机关开展“法治体检”,不断提升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2023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3件,受理277件,审结239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行政复议意见书6份。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较2022年上升19.62%。二是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行“隐患排查、快速介入、释法说理、案件回访”全流程闭环,健全市县镇村四级调解架构,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全力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打造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多元融汇的调解服务平台,大力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构建多元调解格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和其他专项行动,切实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2023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0242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市、县(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全面设立,在册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安全稳定。三是着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一站式”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开辟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率先成立市级司法鉴定协会,全年受理法律援助3180件,办理司法鉴定2914件、公证5084件。

五、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优化政务“五公开”专题板块,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万余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和检查,向县(区)、部门推送错误敏感问题260余条,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质量不断提升。二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发挥审计、财会、执法等专项监督的作用,推动各类监督工作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04件、政协提案441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六、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制定《2023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余万份,开展法治大讲堂(讲座)3000多场次,推出新媒体作品600余条。创新建立“三单两书”普法机制,形成普法责任制落实全流程闭环工作链。承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陕西省第十四届“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进企业活动,有效提高企业职工法律意识。“八五”普法工作得到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检查组充分肯定。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累计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4万余人,实现每个行政村5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5个村(社区)成功创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村(社区)成功创建为“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工作进展还不均衡,执法人员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法律服务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市将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一体推进法治汉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创优法治环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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