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费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费菲同志任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李芝辉同志任汉中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李兴会同志任汉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兼);

巴次同志任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免去:

刘庚同志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静同志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常晓通同志汉中市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家浩同志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闫钧宣同志汉中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