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李峰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黄河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邹娟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

刘宏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旅游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周俊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强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局长;

孙俊华同志任汉中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免去:

李峰同志汉中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黄河同志汉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邹娟同志汉中市公安局旅游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职务;

廖泳同志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局长职务;

皇少君同志汉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小康同志汉中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