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市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83号)精神全面提高城市公共气象服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城市公共气象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现代气象观测系统,增强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监测预警及时、应急联动高效、防范应对科学、组织体系健全的城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及符合城市特征、满足民生需求、服务产品丰富、覆盖领域广泛的城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前30分钟发出,城市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完善城市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滨江新区城市气象观测站1套,建设风廓线雷达、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系统,布设负氧离子监测站,开展城市环境气象研究。升级汉中新一代天气雷达,升级城市闪电定位监测设备1套。在各县布设能见度自动观测系统。加快城市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建设,重点做好针对城市内涝、道路结冰、恶劣能见度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发挥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可监测天气实况的作用,实现城市实景视频监测信息共享,为及时预警和科学防范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加强城市气象预报预测能力建设。推进数值天气预报解释应用,提高城市气象要素预报定量化水平,提高灾害性、转折性、高影响天气落区预报的时空分辨率。开展连续、滚动和无缝隙的城市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提高重点时段、重要地段、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精细化气象预报能力。逐步开展城市致涝暴雨相关研究。气象、环保、建规、交通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建设空气污染、城市内涝、雨雪冰冻等预报预警系统,提高城市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

  四、扩大城市气象信息发布覆盖面。按照“政府主导、共建共享、融入发展”的原则,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充分利用好城区电子显示屏、公交车载电视、广播电视台、手机短信等现有各类信息发布媒介,强化主要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区域气象信息发布,重点提高人群密集区和城市弱势群体的信息覆盖能力,消除城市预警信息发布“盲区”。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实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的自动对接。开放共享气象数据资源,以信息化推进气象与各领域加速融合,建立气象与相关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等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快速响应机制,全面提升城市气象信息发布能力。

  五、推进生态城市气象保障能力建设。面向生态城市建设需求,建立集生态、环境、旅游、健康、卫星遥感等专项和专业气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智慧气象系统。建设智能化的环境气象业务平台,气象、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业务。建立城区地标气象体征信息智能获取系统,增强城市环境气象信息获取能力,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精细化服务水平。建立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开展气候变化对城乡建设、交通基础等关键领域和特色产业的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做好城市煤、电、油、运、水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的气象保障服务。

  六、健全城市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把加强城市气象防灾减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城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加大全民气象科普、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推进气象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增强社会公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将各级气象部门纳入网格化组织体系,推进气象信息员与网格员队伍的融合发展,促进气象防灾减灾融入标准化社区和智慧社区创建。尽快完善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重点落实街道、社区两级气象工作职能。各县区要按照陕政办发〔2015〕83号文件要求,把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所需的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为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