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单位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103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单位由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调整为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调整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兼任。请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进。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