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公开发布)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5号,公开发布)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高度重视。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各项工作,确保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规章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二要狠抓落实。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一线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陕政办发〔20235号文件中省级对口主管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根据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细化具体推进措施,重点加强茶叶、食品、化妆品、快递等领域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减少商品包装体积、重量,鼓励消费者购买简约包装商品。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每年1215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总结(市级部门单位同步向省级对口主管部门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后于每年12月底前报市政府。

三要密切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重要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四要营造氛围。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开展限制过度包装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报道典型做法、先进单位和个人,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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