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21号)要求,扎实做好全市粮油生产工作,促进大豆、油料扩种增收,奋力夺取粮油丰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稳定粮油面积
要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对粮食、油料、大豆及油菜生产任务,分季节、分茬口、分作物分解到镇(街道),落实到村组、到农户、到地块,确保2024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8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109万吨以上,油料面积达到120万亩以上,大豆面积达到32.5万亩以上,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15.3万亩,秋季油菜播种面积达到113万亩以上(详见附件)。下达的粮食和油料生产任务均为底线目标,各县(区)要提前谋划安排,落实落细任务,锚定更高目标,力争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再扩大、多增产。
二、严格耕地管控利用
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确保农地农用、良田种粮。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新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政策要求,引导栽植绿化苗木或林木的优质土地逐步恢复粮食种植,有效增加种粮耕地面积。要持续加大撂荒地整治和统筹利用,推动季节性空茬撂荒耕地全部恢复种植,提高复种指数,千方百计用好耕地资源,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三、有序推进扩油增豆工作
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充分挖掘扩油增豆生产潜力,依托新型经营主体,突出重点区域,抓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高规格建设一批试验示范基地,指导广大农户落实关键环节管理措施,促进大豆单产整体提升。要积极利用一切可耕种耕地、园地等资源,广泛发动群众扩大花生、芝麻、油葵等油料作物种植,多措并举、多油并施扩大油料生产,努力提高油料产量。
四、大力实施单产提升行动
要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在大面积提高单产上,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切实增强粮食产能。要以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大豆为重点,按照“布局集中、技术覆盖、政策聚焦、整建制推进”原则,聚焦粮食生产重点镇、重点村,接续实施粮油“百千万”示范工程。要因地制宜推广水稻“两增一控”、玉米“一增三改552”、小麦“一增三促233”、油菜“一增三控332”、马铃薯冬早播、大豆全苗增粒等集成技术,全面落实小麦“一喷三防”、水稻“两防一喷”、油菜“一促四防”等措施,切实提高关键技术措施到位率,促进粮油作物单产均衡提升。
五、巩固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要加大投入,坚持整镇、整村一体化规划、整建制建设,推动耕地宜机化改造,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以上,提高粮食产出能力。在干旱缺水区域,要坚持以水定产,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大力推广耐旱品种,稳定粮油生产水平。要持续推广秸秆还田、配方施肥、绿肥种植等技术,不断提升耕地质量。要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机具,加大粮食生产重点环节所需农机装备补贴力度,培育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要培育壮大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广代耕代种、代育代插、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水平,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和种粮效益。
六、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
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和水利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从监测、预警、防灾、救灾等方面,系统构建防、抢、救责任链条,切实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要精准研判灾情发生时段、发生区域、发生程度,提出防范措施意见,抢抓窗口期,组织动员力量开展灾害隐患排查、物资查检、设备维护,督促指导落实防范措施。要紧盯灾害性极端天气、流行性和迁飞性重大病虫害,用好市、县(区)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防控预案,做好救灾物资、技术、队伍储备,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准确指导灾害防御,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七、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要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切实抓实抓好,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确保中央和省上下达的各类涉粮项目资金按绩效目标要求使用,同时加大粮食生产财政专项支持力度,加快拨付各类涉农补贴资金,持续提高三大主粮作物保险参保覆盖率,最大程度降低农民粮食生产风险,保护好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
附件:2024年各县(区)粮油生产目标任务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2024年各县(区)粮油生产目标任务
单位:万亩、万吨
地区 |
粮食面积 |
粮食产量 |
油料面积 |
大豆面积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面积 |
秋季油菜播种面积 |
汉中市 |
380.20 |
109.15 |
120.10 |
32.50 |
15.30 |
113.3 |
汉台区 |
24.65 |
11.57 |
8.60 |
0.57 |
0.43 |
8.43 |
南郑区 |
47.77 |
16.15 |
21.41 |
1.75 |
1.15 |
20.94 |
城固县 |
42.48 |
16.04 |
14.62 |
1.27 |
0.95 |
13.95 |
洋 县 |
49.90 |
17.07 |
16.86 |
3.45 |
1.65 |
14.81 |
西乡县 |
39.90 |
10.04 |
15.86 |
3.39 |
2.02 |
14.27 |
勉 县 |
44.60 |
14.04 |
17.97 |
3.55 |
1.92 |
17.33 |
宁强县 |
40.65 |
8.04 |
10.58 |
6.97 |
2.62 |
9.81 |
略阳县 |
25.90 |
4.54 |
4.60 |
6.19 |
1.52 |
4.51 |
镇巴县 |
56.55 |
9.72 |
8.41 |
4.25 |
2.62 |
8.11 |
留坝县 |
3.95 |
1.00 |
0.88 |
0.64 |
0.21 |
0.88 |
佛坪县 |
3.85 |
0.94 |
0.31 |
0.47 |
0.21 |
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