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争取政府投资类和国家审批类项目工作等四个专班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争取政府投资类和国家审批类项目工作、争取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来汉投资工作、争取财政资金工作和争跑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工作四个专班。现将专班成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取政府投资类和国家审批类项目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政策研究、项目谋划储备争跑等相关工作。待此项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1.工作专班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需要召集,及时研究国家重大政策机遇,部署中央和我省项目资金争取等重点工作。

2.督促和指导成员单位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预算基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重大政府投资类项目谋划储备、前期手续办理、项目申报前各项准备工作。

3.对上协调衔接需中央和省级办理的项目前期手续,推动项目落实落地;项目落地后适时召开项目工作推进调度会。指导成员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发挥预期效益。

二、争取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来汉投资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国资委主任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经合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与中央和省属国企融合发展事宜,争取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来汉投资,争取更多中央和省属国企投资项目落地汉中等。待此项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1.收集整理全市各单位与中央和省属国企合作项目,建立签约项目工作台账,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落地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环境保障工作,确保与中央和省属国企合作项目加快实施。

2.督促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工作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项目水电气供应等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一流的服务。

3.加强与有关中央和省属国企对接交流,找准中央和省属国企与汉中地方产业资源契合点,围绕中央和省属国企投资方向推动新的合作项目,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属国企与中央和省属国企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

4.适时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工作部门开展督办检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与中央和省属国企融合发展工作不力、合作项目进展不畅、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每年对落实中央和省属国企融合发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三、争取财政资金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经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综合协调、督促项目谋划储备争跑等相关工作。待此项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1.根据资金投向,督促和指导成员单位做好财政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前期手续办理、项目申报等各项准备工作,研究解决向上争取资金项目谋划、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把中央和我省重点支持的专项资金纳入监测范围,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对接,随时了解掌握信息动态,常态化、持续性跟踪进展,争取上级部门的倾斜支持。

3.及时调度争取上级资金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指导成员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争跑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区)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争跑有关日常工作。待此项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班会议,了解掌握争跑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情况,研究国家重大政策机遇,部署涉及争跑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结合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各类资金争跑有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建立争跑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工作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工作机制,定期向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办、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专班工作推进情况。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