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人民政府文件
漢政發〔2008〕18號
漢中市人民政府
關於開展效能建設年活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促進全市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規範行政行為,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適應率先突破發展要求,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效能建設年”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
按照建設“科學民主、服務為民、依法規範、廉潔自律、高效務實”的要求,以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為目的,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作風建設為重點,著力打造責任政府、服務政府、高效政府、廉潔政府,努力促進工作落實,推動政府工作整體水平全面提升。
二、範圍
市、縣區、鄉三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直屬機構、事業單位。
三、內容
(一)推行“陽光政務”工程
學習借鑒發達地區經驗,整合全市政務網絡資源,以行政權力為重點,以政務公開為原則,以電子政務為載體,以網上政務大廳為平臺,全面實施“陽光政務”工程,創新政務運行模式,構建權力陽光運行機制,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行政環境。今年重點做好建立電子政務、電子審批和電子監察網絡係統的技術方案制定、專業人員培訓、係統軟件設計等前期工作,為明年在市、縣區政府全面推行做好準備,逐步實現行政審批和審批監督網絡化、實時化,形成透明、高效、快捷的工作機制。
(二)推廣“簡約工作法”。從七個方面大力推廣“簡約工作法”:
1.工作思路簡明,思路形成要深思熟慮,刪繁就簡,善於抓住主要方面,把錯綜復雜的問題簡約化;
2.辦事程序簡化,對各類規章制度進行清理和規範,精簡環節,規範程序,重在提高辦事效率;
3.組織會議簡短,對會議統籌安排,提倡開短會、開小會、開電視電話會,實行一小時會議制度;
4.講話匯報簡明扼要,突出重點,提倡講短話、寫短文;
5.制發公文簡捷,精簡文件,合並內刊,倡導清新簡練的文風;
6.公務接待節儉,減少繁文縟節,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陪餐人數;
7.調查研究簡樸,不搞迎送,輕車簡從,真正解決實際問題。
(三)落實“十項制度”
堅持勤政廉政一起抓,以勤政推動廉政,以廉政檢驗勤政,認真落實市政府“十項制度”。在抓好“十項制度”落實工作的同時,在政府機關全面推行首問負責、服務承諾、限時辦結、效能投訴、績效考評、責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和完善效能建設相關制度,有針對性地制定出臺實用、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切實解決作風疲沓、效率低下、推諉扯皮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四)開展“三項治理”工作
1.治理“文山會海”: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切實解決會議多、文件多以及“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等問題,使領導幹部從“文山會海”中解脫出來,騰出時間和精力謀劃工作。要對進一步規範會風文風作出明確規定,制定年度會議計劃安排,嚴格會議審批制度,年度各類工作會議實行按類整合,開展“無會月”、“無會旬”活動,同時精簡內容和議程,控制規模,縮短時間,嚴格限制經驗交流會、研討會、表彰會等,化繁為簡,從注重形式轉變到注重效果上來;按照“確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則,控制發文數量,提高文件質量,提倡“無紙化”辦公和網上發布。精簡會議、精簡文件情況要納入政務公開範圍,接受社會監督。此項治理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組織,市財政局配合實施。
2.治理“評比表彰”:嚴格限制和減少各類檢查評比表彰活動,切實解決評比表彰過多過濫,評比表彰無依據、無秩序,以及隨意擴大表彰範圍、提高表彰層次,重復表彰、交叉表彰,激勵作用弱化等問題,減輕基層負擔。要在全面自查、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對市、縣區政府及其部門、部門與部門聯合舉辦的面向全市、全係統和基層的各類評比表彰作出明確規定,全面清理、精簡、歸並現有各類檢查評比表彰項目,嚴格控制新增設評比表彰活動,制定和完善評比表彰標準,加強對檢查評比表彰活動的審查和管理,逐步建立民主、科學、規範的評價機制。此項治理工作,由市人事局牽頭組織,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糾風辦、市財政局配合實施。
3.治理“內部公款吃請”:進一步規範公務接待,按照內外有別、公私分開的原則,合理界定公務接待範圍,簡化公務禮儀,減少不必要的應酬。本市範圍內,禁止上下級之間、部門單位之間借各種名義用公款相互吃請。市外公務活動,要體現特色,熱情周到,以適應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的需要。除接待上級來客、外地客商、本市以外客人,以及重要節日慶典活動外,工作日午間不得飲酒。公務接待費用要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推行內部接待公示制度,公開透明,接受監督。此項治理工作,由市財政局牽頭組織,市政府辦公室、市監察局配合實施。
(五)建立快捷的行政效能投訴受理處置機制。上半年,市、縣兩級行政效能投訴處置中心組建到位,盡快開展工作,及時受理社會公眾、各類企業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工作效率、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投訴和舉報,按規定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舉報進行處置,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訴快速反應和處置工作機制。
四、要求
1.加強領導。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充分認識和準確理解開展“效能建設年”活動的重要意義,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加強本級政府及其部門的效能建設,使全體幹部在履行職責和改革創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上有新的提高。
2.集中測評。年終,由市、縣兩級監察機關負責組織開展“效能建設年”活動成效測評工作。主要採取召開座談會集中評議、發放問卷調查表、實施電話隨機調查等形式,面向社會各個方面,對政府工作部門、窗口服務單位進行集中評議和測評,評議和測評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其結果作為年終目標考核最終結果的重要參考依據。同時,將測評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對群眾投訴多、意見大、滿意度低以及政府確定的制度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實不力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和責任追究。
3.嚴格考核。要結合開展“效能建設年”活動,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針對不同崗位工作特點,制定科學、量化、操作性強的績效考核辦法,把考核結果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實施有效管理和科學考核。
4.務求實效。要在解決突出問題上下功夫,注重整改好效能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堅持邊建邊改、以改促建、以建創優。要根據實際,不斷充實和完善活動內容,堅決防止做表面文章、走過場,促進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從政行為進一步規範,行政效能進一步提高。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