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人民政府文件
漢政發〔2008〕22號
漢中市人民政府關於
印發漢中市抗震救災恢復重建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漢中市抗震救災恢復重建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漢中市抗震救災恢復重建工作實施方案
四川汶川“5·12”強烈地震餘波對我市造成了嚴重的災害損失,為切實抓好抗震救災和重建家園工作,奪取救災和重建的全面勝利,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民生優先、保障發展”的原則,以人為本,千方百計解決受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困難;堅持“自救為主,扶持為輔”的恢復重建機制,充分調動和發揮群眾積極性、創造性;堅持一手抓救災,一手抓恢復生產,努力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總體要求及工作目標
按照“立足當前、兼顧長遠”的原則,堅持監測預警與恢復重建並重,把災後恢復重建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動員和組織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到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中去,全力打好災後恢復重建攻堅戰,保障災區群眾的生產生活,努力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確保社會穩定。具體目標是:
(一)做到“四個暢通”。做到交通、供電、供水、通信保持暢通,為災後重建提供保障。
(二)堅持“四個到位”。堅持領導責任到位、幹部包幫到位、災民安置到位、災後重建工作到位,為災區群眾的生產生活恢復和長遠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維護“四個秩序”。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教學醫療秩序、市場流通秩序、群眾生產生活秩序,保持全市社會穩定。
(四)力求“四個確保”。確保盡快修復受損基礎設施,確保受災群眾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確保盡快恢復工農業生產,確保社會和諧安定,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三、主要任務
(一)重要基礎設施修復
1.電力設施
(1)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對在本次震災中受損的電力設施進行全面細致排查,加大整治力度,確保在5月底前全面恢復正常運行。
(2)加快電網建設進度,消除空白點,增強電力供應能力。
(3)根據抗震救災工作需要,做好電力供應保障工作。
(4)適當增加自備電源。
責任領導:楊達才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漢中供電局、地電漢中工委
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國土局、規劃局、林業局、農業局。
2.交通設施
(1)繼續組織力量清除道路障礙,全力以赴做好210省道姜眉路、316國道寶漢線、108國道寧棋段的保暢工作,確保入川公路安全暢通;全市各收費站、檢測站全面投入通行保暢服務工作,對抗震救災車輛免收通行費,堅決杜絕非公路本身因素而造成的交通堵塞現象,特別是要確保入川救災部隊和物資運輸暢通無阻、快速通行。
(2)加強指揮和調度,解決好車輛調度、油料補充等問題,做好四川災區返鄉民工、學生有序運送和穩定工作。
(3)組織技術力量對橋梁、隧道、渡口及重要路段、邊坡進行技術評估、檢測和鑒定,確保交通安全。
(4)多渠道籌集資金,盡快修復損壞的交通基礎設施。
(5)加強公路養護,抓緊修復受損道路路面及附屬設施。
責任領導:楊達才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路局、運管處、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通信網絡
(1)抓好通信生產、機房和光纜、電纜桿線和無線基站搶修,盡快全面恢復信號傳輸。
(2)抓緊規劃,做好移動通信網絡擴容工作。
責任領導:張榮珠
責任單位:市信息辦、中省駐漢企業聯絡處
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城管局,漢中無線電管理處、電信漢中分公司、移動漢中分公司、聯通漢中分公司、廣電網絡漢中分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工業企業
1.加強煤電油運和資金的協調調度,確保骨幹企業盡快復產,並滿負荷運行。
2.各企業抓緊檢修因災損壞的設備、裝置和設施,5月底前爭取全面恢復生產。
3.對已恢復生產的企業增加生產計劃,彌補災害損失,爭取完成全年生產任務。
4.嚴格礦山企業的復產驗收,確保安全生產。
責任領導:楊達才
責任單位:市經委
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安監局、重點辦,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中石油漢中分公司,西鐵漢中車務段,漢中供電局,地電漢中工委。
(三)農業
1.及時組織力量,對設施農業、倒塌的圈舍等進行修繕維護,10月底前恢復生產。
2.對重點龍頭企業的各類建築進行全面的檢查和檢測,支持農業龍頭企業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復生產。
3.抓好牲畜補欄和動物防疫工作,穩定養殖業生產,特別要扶持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大戶盡快恢復養殖規模。
4.農村水利基礎設施方面。一是加快恢復受損的各類農村飲水工程,確保用水安全。二是抓好因災受損的41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安全度汛。三是加快渠道修復,確保農業用水。
責任領導:鄭宗林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綜開(扶貧)辦、供銷社、鄉企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市政設施
1.以學校、醫院、酒店和其它高層建築和給排水、燃氣為重點,迅速開展災情的詳細核查。
2.及時組織有關專家按程序對受損建築做出明確結論,提出處置方案並抓緊實施,妥善處理居民住宅樓因災受損造成的業主與開發商的糾紛。縣區房屋鑒定由各縣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級相關部門負責做好業務指導和服務。
3.加強對供水的安全管理。加強供水管網檢查,全面摸排安全隱患,組織力量盡快修復損壞的給排水管網,督促各縣區充實城市供水緊急預案。
4.進一步加強燃氣行業安全監管,完善相關預案,保證正常供氣。
5.在進一步核實在建工程受損程度、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指導工程盡快復工,確保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順利實施。
6.所有建設工程都要符合抗震設防要求,對2002年及以後所有工程進行全面、深入的抗震設防質量專項復查和回訪,分析研究建設項目在抗震設防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建築受損的原因和對策,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為維修加固提供依據。
7.按照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編制漢中市中心城區抗震防災專項規劃,強化建設工程抗震性能專項審查,加大廣場、綠地等公共開敞空間的建設力度。
責任領導:張榮珠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規劃局、水利局、地震局
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綜合執法局。
(五)商貿旅遊業
1.認真做好市場供應。對房屋受損的商貿企業及單位,立即組織專家進行監測鑒定,做好加固維護,條件具備時正常營業。沒有因災受損的商場、超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快恢復營業。
2.各賓館、酒店等服務業通過安全鑒定,條件具備的盡快恢復營業。
3.實行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日報制度,各縣區、市內大型商場、超市每天下午5時前向市商務局報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及變化情況,一旦有異常情況隨時報告。
4.做好組織協調,保障抗震救災車輛和災後恢復重建所需的成品油供應。
5.做好景區受損基礎設施、服務設施重建與恢復,力保旅遊道路暢通、景點遊覽安全有序。
6.及時調整線路,組織遊客到安全地區的景區旅遊,爭取盡早恢復正常的旅遊經營秩序和市場。
7.適時逐步加大宣傳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促銷活動,組織旅遊企業到西安等地宣傳促銷,並對先期來漢的遊客在住宿、景區門票上給予適當的優惠。
8.加大從業人員培訓,提高服務質量,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和旅遊環境。
責任領導:劉克智、賀書田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旅遊局
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工商局、廣電局、文化文物局、糧食局、物價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六)地質災害防治
1.繼續對全市原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做到心中有數。
2.加強對地震引發的新地質災害隱患點以及尾礦壩、滑坡地帶的調查、實測和監控,落實防治責任和具體措施。
3.對危及學校、人群密集縣城和集鎮的6個地質災害項目編制規劃,爭取上級支持,盡快予以治理。
4.進一步夯實監測責任,做好預警預報工作。一旦發現災情險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避讓轉移、撤離遷移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領導:張榮珠
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七)疫病防治和醫療、計生服務機構恢復
1.加強災後疫病防治工作。重點做好水質監測、傳染病疫情監測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各級政府安排救災防病專項經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強防病資源調度,切實保障救災防病經費、物資和藥品。尤其要對飲用水源進行一次水質監測,確保飲水安全。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增強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2.落實醫療費用。核實醫療機構收治因災受傷患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和抗災期間轉移安置病人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及時匯總上報,爭取中省救災專項資金支持。對已經產生的醫療費,由市縣區按有關規定妥善解決。
3.加快醫療衛生、計生服務機構設施恢復重建。對中心醫院、略陽鐵路醫院受損房屋及設備,通過爭取救災專項資金,加快恢復重建,爭取年內完工;對縣級醫院、疾控、婦幼、衛生監督機構、鄉鎮衛生院和計生服務站的受損房屋,通過國債資金、民生八大工程資金、衛生專項投資和救災資金等渠道,加快恢復重建,爭取2009年完工。
4.藥品器械購置。鄉鎮衛生院受損藥品、器械的購置,由縣區財政解決;縣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受損藥品、器械的購置,爭取救災專項資金補助。
責任領導:韓開興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發改委,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八)中小學校
1.以縣區為主,及時排查、鑒定學校危房,消除安全隱患。
2.對形成的D級危房要在5月底前進行拆除,根據需要搭建臨時設施,全面復課。
3.加快倒塌校舍和危房改造步伐。制定完善重建規劃;在2009年春季開學前完成教學用房新建和維修,2009年秋季開學前完成師生生活用房、教學輔助用房和其它設施的修復和完善。對各類學校恢復重建的項目,市、縣相關部門要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加快建設步伐。
責任領導:韓開興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國土局、規劃局、審計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九)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和倒危房改建
1.做好災民應急救助工作,及時下撥救災物資,確保災民具備基本生活條件。
2.切實落實各項救助措施,確保受災五保戶等重點人群生活得到保障。
3.繼續做好救災捐贈工作,多渠道募集救災資金和物資,管理、使用好救災款物。
4.組織力量全面核查災民倒、危房情況,制定災後恢復重建方案,積極爭取專項資金,制定符合漢中實際的震災倒、危房建設補助標準,盡快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確保春節前全面建成。
責任領導:鄭宗林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國土局、規劃局、衛生局、水利局,新農辦、綜開(扶貧)辦、殘聯,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十)災區社會穩定
1.整治社會治安秩序,加強對災民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加油站、監管場所等重點區域的治安巡邏,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
2.加強信訪工作,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災後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3.加強市場管理和物價監管,打擊非法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特別是嚴厲打擊趁災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損害災區群眾利益和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商販,確保市場公平、有序、平穩。
責任領導:劉玉明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配合單位:市信訪局、司法局、商務局、物價局、糧食局、工商局、質檢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是當前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各級各部門都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夯實責任。在抗震救災恢復重建工作期間,要堅持市級領導帶班和包聯縣區工作制度,包聯縣區的市級領導和市直部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帶頭深入縣區,靠前指揮。各縣區、各部門要在災後重建中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真正成為群眾的主心骨,全力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二)夯實責任,密切配合。市直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周密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工作時限和責任人,經分管市長審核後認真組織實施。各責任單位對本方案中明確的各項工作任務,切實履行牽頭職責,主動與配合單位溝通協調。配合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互相支持和幫助,科學合理地調配好人員和物資,安排好工期和秩序,確保重建工作高效、安全進行。各縣區、各部門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市監察局、政府督查室要進行專項督查,促進工作落實。
(三)主動匯報,爭取支持。各縣區、市直各部門要在全面查災核災的基礎上,分別對口認真做好災情上報,並制訂向上爭取資金、項目和優惠政策的專項方案,經政府分管領導審核把關後同口徑向中省有關部門匯報,爭取上級更多的支持。各金融機構要積極向上爭取增加信貸規模和救災專項貸款;對因災害造成損失而發生還貸困難的企業,在政策允許範圍內予以核呆或展期;市直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主管部門增加救災資金、一般性轉移支付和救災項目支持。中、省駐漢單位要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對受災企業災後恢復重建給予適當優惠政策。
(四)轉變作風,嚴肅紀律。各級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要樹立大局意識,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折不扣地完成恢復重建的各項工作任務。要切實加強救災資金和災後重建資金的使用管理,做到專款專用,接受監督。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實行跟蹤監督,對擠佔、挪用、貪污、侵吞救災資金、物資及災後重建專項資金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重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效能監察,對消極應付、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要通報批評,對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失誤或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要進行嚴肅處理,確保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新聞媒體要採取更加靈活多樣的宣傳手段,拓寬宣傳領域,大力宣傳在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過程中涌現出來的感人事跡,大力宣傳工農業恢復生產、服務業恢復營業的新形勢。協調中、省媒體加大對我市災情和抗災自救的宣傳,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以爭取更多支持。要充分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動員和組織廣大受災戶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積極恢復生產。要把各級黨委政府的關懷及時宣傳到廣大受災群眾之中去,讓他們切實感受到溫暖。要注意反映困難群眾的呼聲,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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