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用戶名: 密碼:
   您的位置:中國漢中首頁8政務公開8政府文件8市政府辦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漢政辦發〔200874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農民

安居工程實施規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貧辦制訂的《漢中市農民安居工程實施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實施民生“八大工程”是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為人本理念的重要舉措。農民安居工程作為民生“八大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農民住房困難,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德政工程。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夯實工作責任,積極推進農民安居工程順利實施,確保農民群眾住有所居。農民安居工程由縣區發展計劃(改革)部門牽頭,財政、民政、扶貧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協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這項艱巨任務。各縣區政府要盡快編制本縣區實施意見,於8月30日前分別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和市扶貧辦備案。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漢中市農民安居工程實施規劃

市發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市民政局  市扶貧辦

 

截至2006年底,全市農村無房戶及居住在茅草房、危房和危險地帶的困難群眾共有27035戶87147人(含貧困人口70855人),其中無房戶1330戶3489人,居住茅草房1497戶3351人,居住在地質災害區群眾24208戶80307人。為大力改善農村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省委、省政府實施民生八大工程的總體要求和省政府辦《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農民安居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陜政辦發〔2008〕42號)精神,結合《漢中市地震災後重建項目規劃》,現制定全市農民安居工程實施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報告為指導,抓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歷史機遇,認真貫徹開發式扶貧的方針政策,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大力整合各方面社會資源,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充分調動困難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農民安居工程,有計劃、有步驟地幫助農村困難群眾改善居住條件,提升農民生活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尊重群眾意願。在加大政府政策優惠和資金扶持力度的同時,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不搞強迫命令,積極鼓勵和引導他們自力更生建設家園。

(二)堅持統籌兼顧,突出工作重點。要堅持與新農村建設、人居環境治理相結合,與當地經濟社會總體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相銜接,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重點解決無房戶及居住在茅草房、危房、危險地帶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優先安排貧困戶。

(三)堅持因地制宜,講求經濟實用。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結合當地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採取集中建設與分散建設相結合、新建與改造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建設造價適中、經濟實用的房屋,不貪大求全,不加重群眾負擔。

(四)堅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市、縣發展改革、財政、民政、扶貧部門要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分部門組織實施,按各自渠道管理和使用建設資金。同時,要積極整合扶持農村發展的各項資金和優惠政策,形成推進農民安居工程建設的合力。

 

三、目標任務

2008年開始,用5年的時間,全面解決我市87000名農村貧困群眾和受災群眾的住房問題,使無房戶和居住在茅草房、危房、地質災害區和生存環境惡劣區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明顯改善。按照規劃要求,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易地扶貧搬遷34000人,扶貧部門負責扶貧移民搬遷23700人,民政部門負責解決29300人。

 

四、組織實施

全市農民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由發展改革、民政、扶貧部門共同承擔。其中符合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條件的,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符合扶貧移民搬遷條件的,由扶貧部門負責;其餘部分由民政部門負責,對住房條件較差的殘疾人優先解決。

各縣區要進一步做好調查摸底,制訂具體實施意見,將任務分解到鄉鎮,按規劃落實到村、到戶,登記造冊,同時明確優惠政策,落實配套資金,分年度逐步實施。縣發展計劃(改革)、民政、扶貧部門依據年度指標任務,編制當年的項目計劃和實施方案,分別逐級上報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局和省扶貧辦審批後實施。建設資金要根據工程進度,分期撥付使用,保證工程建設需要。年度任務完成後,縣級有關部門要組織初驗,初驗合格後申請市級部門進行全面驗收。

 

五、補助標準及籌資方案

(一)補助標準。根據中、省有關規定,我市農民安居工程實行以下補助標準:

1.發改部門負責的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人均補助標準為中省資金補助3800元(其中建房人均補助2300元,其餘用於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市縣財政補助1000元。

2.扶貧部門負責的扶貧移民搬遷補助標準為中省資金每戶補助5000元及每人補助1000元、市縣財政每人補助1000元,並按照實際建設內容需要,由省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3.民政部門負責的救災建房、消除茅草房人均補助標準為中省資金補助2300元、市縣財政補助1000元。

4.項目前期等管理費用100萬元,由市縣財政配套列支,按搬遷任務逐年平均分配給各業務部門。

(二)籌資方案。全市農民安居工程5年共投入補助資金33410萬元,其中爭取中省補助資金24610萬元,市縣配套資金8800萬元。中省補助資金的構成為:市發展改革委爭取國家易地扶貧搬遷資金12920萬元,市扶貧辦爭取中央財政扶貧資金4740萬元,市民政局爭取中省安居工程和救災資金6950萬元。

六、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市上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發展改革、財政、民政、扶貧、建設規劃、國土資源、林業等部門參加的農民安居工程領導小組。各縣區要把農民安居工程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專門工作機構,並將農民安居工程建設列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市、縣財政要足額落實配套資金,安排專項工作經費。

(二)制定優惠政策,保證工程建設。各縣區政府要制定明確的優惠政策,減輕群眾負擔,最大程度地為工程建設提供方便。國土部門要在土地調整、宅基地審批方面給予適當照顧,減免宅基地佔用費等;建設規劃部門要在新村規劃、房屋設計等方面提供服務,並減免集鎮規劃費等;林業部門在建房木材審批方面給予照顧,並減免育林基金、森林防火費等;水利、交通等部門也要減免一些集資款,並在工程材料供應等方面給予優惠;教育、公安部門要在子女上學、戶口遷移等方面提供方便。

(三)嚴格建設標準,確保工程質量。農民安居工程選址要附合村鎮建設規劃,避開行蓄洪區、低洼地帶、地質災害多發點、電網通道等易災地帶,並按照最新抗震標準設防,確保新居安全。在工程實施中要做好技術指導和工程質量監督,按照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嚴把工程質量關。

(四)加強資金管理,強化監督檢查。要按照“項目跟著計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服務跟著資金走”的原則,嚴格執行各部門相關管理程序,完善項目申報、審批和管理工作,形成良性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積極推行公告、公示和報賬制,加強資金審計,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等部門監督。

 

附件:
    1.漢中市農民安居工程規劃表

2.漢中市農民安居工程—易地扶貧搬遷規劃表

3.漢中市農民安居工程—扶貧移民搬遷規劃表

4.漢中市農民安居工程—民政係統安居工程規劃表

 


漢中市人民政府主辦
漢中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建設維護
建議使用1024*768屏幕分辨率IE6.0以上瀏覽
E_mail:web@hanzhong.gov.cn Tel:09162626492
意見建議|網上投稿
陜ICP備06000935號 漢中網安:61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