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市政府2023年9月11日研究决定:

徐宏华同志任汉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二年);

高峰同志任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

冯三柱、张浩同志任汉中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成诚同志任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青恺同志任汉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

胡权卫同志汉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冯三柱、张浩同志汉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成诚同志汉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同意正式任职:

林英勇同志任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孟新平同志任汉中市机场管理局副局长;

李春松同志任汉中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陈亚军同志任汉中市人民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陈昕同志任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霞同志任汉中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向群同志任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陈旭同志任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晏继红同志任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肖智强同志任汉中兴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政府2023年10月6日研究决定:

张鹏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督察长(兼)。

免去:

雷江声同志汉中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同意正式任职:

刘春雁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张吉敏同志任汉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张京堂同志任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政治部主任;

张建军同志任汉中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江波同志任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汉中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磊同志任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市政府2023年10月30日研究决定:

成海燕同志任汉中褒河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谢凯同志任汉中市河道管理处(汉中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汉中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副支队长);

李娟同志任汉中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免去:

康积勇同志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政委职务。

     (汉政任字〔2023〕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