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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四举措全面完成秦岭小水电整治任务

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略阳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扛牢整治政治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治工作。截至7月20日,全县8座水电站,已拆除4座、整改2座、撤回批复文件2座,全面完成了整治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8名县级领导任正副组长的略阳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治验收、宣传、法务、信访维稳、资金筹措、督导检查等7个工作组,整合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环保、公安、信访、人社、电力等部门和相关镇办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领导包抓,分类施策。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整治工作,制定《略阳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方案》,8座水电站“一站一策”推进,按照“五明确”标准,对每座水电站落实整改的任务、措施、责任、标准、时限。县委书记和县政府县长牵头,8名县级领导分头包抓、驻点督导、挂图作战。县委书记、县长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召开会议协调,多次到现场督导,反复加压推进,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三是强化保障,依法推进。县财政筹措200万元用于整治工作经费,依法督促黑河电站公司筹措600余万元用于解决前期拖欠的施工费用及人工工资。县财政筹资聘请第三方机构及时对拆除电站进行了资产认定、评估。司法部门提早介入整治工作,提前做好司法渠道解决问题准备,全程指导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四是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整治工作专班把秦岭区域小水电拆除的政策反复给企业和群众进行宣传解读,争取企业和群众理解支持。司法、人社、信访等部门进驻现场接待群众,和群众零距离化解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现场解决问题。小水电整治工作始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拆除工作安全有序,信访稳定措施得力。(略阳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