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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多措并举全面助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安排部署,为扎实有效推动创建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宁强县承担的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牵头部门职能,首位担当,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稳步推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2021汉中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宁强县工作方案》,明确了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各镇办、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全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达标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见效,力争如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持续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以全力冲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立足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实际,在研究吃透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细化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深入推行河长制等创建工作任务,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推进措施,确保高标准完成创建指标,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三是大力宣传,形成共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强大的宣传攻势,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展示宁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开展全方位、多形式、有针对性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健康文明消费模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争做生态文明创建的践行者,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协调,强化督办。充分发挥县创建工作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纳入全县城市综合创建年终考核,对相关部门、各镇(办)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调度;持续强化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创建任务落实不力,最终影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宁强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