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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十四五”生态保护卓有成效

“十四五”以来,略阳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主线,统筹减污降碳、扩绿增汇、风险防控和制度供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4年,该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5%,优良天数达360天,空气综合指数较“十三五”末变好11.1%。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土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矿区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PM2.5年均浓度比2024年下降至23微克/立方米,县域嘉陵江干流出入境断面和8个支流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建成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计87处,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提高至65.2%,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

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格局。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稳定在38.62%,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升级;完成略钢、象山水泥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2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农膜回收率达83%。深化“放管服”改革,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4.4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2.58%,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116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实现镇街全覆盖。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六项措施,推进VOCs、扬尘、餐饮油烟等精细化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对79家涉气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县城污水处理率达100%。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成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完成14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完成嘉陵江和西汉水两条重要河流排查整治任务。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与嘉陵江上下游5个县签订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协议。推进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49.17%;完成嘉陵江流域14座尾矿库治理,“一库一策”治理尾矿库23座。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完成8座水电站清理整治,森林覆盖率达78.75%。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2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61平方千米,无主矿山生态环境全面修复,完成长沟、寺沟硫铁矿36个矿硐封堵;完成勘界立标6363.50公顷,实施嘉陵江“十年禁渔”,生物安全管理和遗传资源保护得到加强,秦岭石蝴蝶入选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建成我市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建成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强化重点风险源管控,建成嘉陵江干流2座重金属自动监测站。

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精准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荧光仪AFS-10B、全自动流动注射仪iFIAE等先进仪器,县级监测站取得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等共计49项监测资质;构建“智慧环保”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联动执法,推进非现场执法,提升执法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