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汉中市地震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汉中市地震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处级规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管理市域内防震减灾工作,制定并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职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负责地震台网(站)监测和群测群防工作,负责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一般工民建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五)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地震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推进地震监测技术进步,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七)负责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八)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九)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汉中市地震局事业编制11名(含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市地震局设内设机构3个,科级领导职数3名。
1.办公室:设主任1名。
负责局政务事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固定资产、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地震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公诉工作;指导和管理防震减灾学会、协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2.监测预报科:设科长1名。
研究拟订本辖区防震减灾规划,承担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震情分析预报、前兆异常落实和地震考察工作;承担震情趋势会商、震情研究报告编写等工作;承担地震台站选址、仪器设备更新、材料供应、环境技术改造等工作;负责收集上报观测材料及与邻区资料交换工作;负责微机室和信息节点管理。
3.震防应急科:设科长1名。
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市内重点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承担震害预测工作;指导县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震演练、应急队伍组建等地震应急相关工作;承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