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期我市推出四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装修、车位、物业费、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均可办理提取业务,在全省率先实现“购房”“租房”“修房”“养房”全流程政策覆盖。
具体说来,装修提取方面,商品住房、城镇自建房、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拆迁安置房、移民搬迁房均可办理。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自证书核发之日起8年内;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自建房审批文件、拆迁安置协议或移民搬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8年内,可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的标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含配偶)单套房屋合计提取最高不超过20万元,该套房屋已办理装修贷款或装修提取超过20万元的不再受理。
针对群众购置配套车位的刚需支出,政策明确职工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配套车位、车库,可凭车位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置发票办理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车位合同总价款即可。聚焦日常居住常态化开销,支持缴存人及配偶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凭当年物业费缴费凭证即可办理。当年缴纳的当期物业费可以提取,以前年度缴纳的物业费不在提取范围。职工及配偶购房缴纳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可凭契税完税凭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票据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缴纳费用总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本次四项新政聚焦兜底购房住房消费的政策短板,搭建起覆盖装修、车位、税费、物业的住房全链条保障机制,推动公积金职能从单一购房保障,向全维度居住服务转型。下一步,该中心将持续聚焦群众住房急难愁盼,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扩容提取场景,让公积金惠民红利直达千家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