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11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12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市检察机关1个集体、1名检察官榜上有名。
此次评选经逐级推荐、严格评审,旨在表彰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成效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单位和检察人员。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凭借扎实的办案质效和创新的帮教机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集体。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一级检察官李炯欣因长期深耕未检一线,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领域成果显著,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个人。
据了解,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工作理念,积极落实“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推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建设,连续两年实现涉未成年人“两类犯罪”双下降。此外,我市持续深化未检工作专门化建设,立足地域特色打造“汉小未”品牌星系,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与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多方参与、多级联动、协同共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会继续深耕未成年人检察主责主业,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